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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 18: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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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公众参与,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两江四岸”规划管控措施的意见》(榕委办发明电〔2021〕27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碧全中心项目总平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

碧全中心项目位于闽侯县上街镇新洲村,高新大道西侧。用地面积9789.59㎡,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容积率:2.5以下(含2.5);建筑密度:40%以下(含40%);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高度:80米以下(含80米)。

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设计方案,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3908.8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842.43㎡,主要功能为商业、酒店餐饮、娱乐、管理用房、酒店客房及设备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为9066.42㎡,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

设计方案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土地出让合同的要求,最终以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碧全中心建设单位为福州高新区碧全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福建晟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创建筑师为韦忠偶。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高新区网站,公示期间为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4日(7个工作日)。

碧全集团7500万元摘得高新区14.68亩商业地块

海西房产网查询获悉,2021年7月23日福州高新区拍卖榕高新2021-02号商业地块。最终,福州臻万投资有限公司(碧全集团)以底价7500万元摘下该地块,成交楼面价3064元/㎡。

榕高新2021-02号地块位于上街镇新洲村,用地面积9789.59㎡(合14.68亩),用途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上限2.5,建筑限高80米。宗地须80%自持,自持部分不得分割转让(或销售)。

地块受让人必须依照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从规划设计方案看,项目或将建设一栋18层商业/商务办公楼以及一栋4层裙楼,总建筑面积约3.25万方。本宗地沿地块西侧应按规划要求留出区间道路建设用地,对外开放使用。

闽侯高新区碧全中心

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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