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地字第440507202080011号
发证机关: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建设局
发证日期:2020年7月28日
用地单位:汕头市中海宏洋地产有限公司
用地项目名称: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A03-13地块
用地位置: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A组团
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R21)
用地规模:
实用地面积:66153.8平方米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建设局
2020年7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