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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宝山吴淞创新城
3号线宝杨路站旁
「上实·吴淞道1號」
实体样板间已开放
即将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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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盘时间:2025年9月17日;
项目户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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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1日,上海第二批次2轮土拍中,上实以总价133747万元成交宝山区吴淞创新城15更新单元03-02、04-02地块,地块出让面积40771.4㎡,容积率03-02:2.5;04-02:4.0。溢价率0%,楼板价9454元/㎡,,房地联动价63000元/㎡。
吴淞道1號在秉承海派建筑历久弥新的经典品格之上,引入世界建筑艺术的瑰宝——斯卡帕叠级,通过线条、空间、光线打造极具时代审美的宏大秩序感,将当代建筑艺术卓然尽汇于此,打造历经时光仍熠熠生辉的建筑艺术,唤醒迭跃时代的珍贵品位,重塑宝山人居新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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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吴淞道1號官方售楼处咨询热线】400-812-3664(24小时服务,人工客服8:00-22:00)在园林设计上,采用“一心一轴N场景”的手法,通过归家中轴将景观次第铺展,层层递进美好家境。同时以中心花园为核心,融汇葱茏花木、玻璃平台、锦鲤池、阳光草坪、儿童乐园等,上演N种生活场景,致献多元生态休闲新体验。
交通配套:坐享“一路二环二轨一站”,交通网络,满足便捷出行。
一路:紧邻同济路,执掌便捷交通动脉。
二环:区域内即享A20外环高速、绕城高速,迅捷通达长三角。
二轨:3号线宝杨路站,19号线(在建中),高效链接都会繁华。
一站:宝山高铁站(在建中),满足日常及商旅出行所需。
商业配套:项目周边拥有宝杨宝龙广场、宝乐汇印象城、安信商业广场、北翼商业街、百联吴淞生活中心环绕,打造一站式吃喝娱乐购地标。
教育配套:周边环伺宝山区第一中心小学、上海市行知中学、上海市淞谊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涵养人文气韵。
医疗配套:拥享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北部院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24小时沁养家人身心健康。
文体配套:宝山体育中心、宝钢文化中心、宝钢体育中心、长江河口科技馆,尽享优渥休闲及运动体验。
生态配套:项目东侧就有国家4A级景区吴淞炮台湾湿地森林公园、滨江森林公园等,是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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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新购房政策
2026年2月25日,上海市五部门联合发布房地产新政“沪7条”,自2月26日起实施。新政从限购松绑、公积金优化、房产税减免三方面调整,非户籍居民外化内购房社保年限由3年缩短至1年,持居住证满5年可全市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提至324万,并放宽多子女家庭购房限制。
一、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服务宜居安居,促进职住平衡,聚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通知》明确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一是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内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二是符合条件非沪籍居民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对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
三是符合条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证》群体可在本市购买住房。对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无需提供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
按照上述规定,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在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关于住房限购政策相关业务,可拨打房地产交易行业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发挥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满足缴存人在不同阶段的宜居安居需求,《通知》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是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本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324万元。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予以提高。
二是优化贷款套数认定。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当前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本市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是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适用范围从购买首套住房拓展至购买第二套住房。即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业务,可查询上海住房公积金官网或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具体咨询。
三、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
支持居民置换改善需求,《通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购买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即对购房人于未成年时(或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的,在本市新购或置换住房后,该住房仍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拥有住房外),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信息申报、认定,从税务机关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并退还所属期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多缴纳的税款。
关于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相关业务,可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具体咨询。
此次调整涉及调减住房限购、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等政策。下为购房政策调整前后的对比情况,供大家查阅:
01关于住房限购政策
Q本次限购政策调整时间节点?
A网签合同需在2026年2月26日当天及以后,符合本次限购政策调整。
Q本次调整中非沪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足1年或者3年的要求?
A①以上满1年是指购房网签合同前1个月满足连续15个月累计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
②以上满3年是指购房网签合同前1个月满足连续39个月累计36个月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
Q持满足条件《上海市居住证》群体可在本市购买住房的,《上海居住证》满足什么条件?
A网签合同之前1个月《上海居住证》累计满5年即可、无需连续,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必须上产证。
Q满足120积分上海长期居住证且连续满足3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沪籍成年单身人士,是否可剔除限购前和父母住房?
A提供关系证明,住房套数中可以做剔除。
02关于公积金贷款政策
Q此次政策调整何时生效,如果之前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是不是就无法享受到此次贷款额度上调的政策支持了?
A2026年2月26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2026年2月26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026年2月26日前已受理但未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与购房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的,可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撤销原贷款申请,按照调整后的贷款条件、额度等政策重新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可咨询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
Q按照最新的政策,缴存人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A缴存人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的,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下同)可达120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达240万元;在本市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0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达200万元。
同时,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20%)和购买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住房(上浮15%)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保持不变,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条件的,上浮比例可叠加,即最高可上浮35%。
Q夫妻双方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名下各有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均已结清,再次购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A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当前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在本市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Q公积金贷款中的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A首套住房:缴存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或者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
第二套住房:缴存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的。
Q夫妻双方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名下各有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均已结清,再次购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A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当前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在本市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Q家庭名下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A缴存人家庭在本市或外省市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不予贷款。如本市缴存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或外省市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但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可以先行结清已有贷款,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Q外省市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A外省市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异地贷款使用条件,即当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2)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或者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本市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
03关于房产税政策
Q客户A上海单身,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跟上海父母在徐汇共有一套住房90平,2015年又买进一套浦东新区的住房60平,现在卖掉浦东的住宅,再买一套50平的住宅,本次购房是否仍然可以享受成年子女首套免征房产税?
A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购买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Q客户A上海单身,在未成年时跟上海爷爷在徐汇共有一套住房90平,2015年又买进一套浦东新区的住房60平,现在卖掉该住宅,再买一套50平的住宅,本次购房是否仍然可以享受成年子女首套免征房产税?
A购房人未成年时(或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的,在本市新购或置换住房后,该住房仍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拥有住房外),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Q符合本次房产税首套减免条件的购房人员,如何操作?
A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向征收房产税的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信息申报、认定,从税务机关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并退还所属期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多缴纳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