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延期,消费者维权难

乌鲁木齐晚报

2018-04-03 13: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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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装修延期,消费者维权难

俗话说:慢工出细活。这本是一句好话,可是近年来,某些装饰公司却凭着这句话,一慢再慢导致竣工延期,这成为装修市场上的一种普遍现象。笔者从乌鲁木齐家庭装饰装修协会获悉,昌吉市西北明珠小区的王女士就遇到了装修施工延期的问题。

据了解,2017年8月8日,乌鲁木齐家庭装饰装修协会接到了王女士的投诉。王女士于2016年8月4日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合同签署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8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8日,本想着在新房里过新年,然而截止到2017年8月8日,该项目仍未验收交工。经过查验后,王女士发现新房的书桌穿线洞、主卧室灯具线路和餐厅灯带这三个地方都存在着或大或小的问题。“我也找过装修公司,但是跟他们沟通了两个月也没有解决方案。”王女士表示,“我现在就想等到装修验收竣工后,他们能按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

乌鲁木齐家庭装饰装修协会负责人表示:“近几年,工程延期是装修投诉的热门问题,而且这类纠纷一旦出现,很难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即使在装修合同上签订了工程延期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但实际上能拿到违约金的业主很少。所以如果业主遇到这种事情,又不能协调出结果,较好的方法就是直接诉诸法律。另外,消费者自身要提高警惕,对装修公司的承诺要认真分辨,不能一味相信。”

新房装修,繁琐复杂,不论是选材还是施工,过程中总是会遇到各种失控的琐碎细节导致工期延误。根据律师的建议,消费者较好在合同签订前添加一些针对延期的条款,如延期多久就中止合同、支付赔偿等条款,以此来约束装修公司的延期行为。

“一旦合同签订,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律师表示。

如果您在装修消费中遭遇侵权,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投诉,我们将排名前列时间与您联系,帮您维权。

(文/李梦丹图/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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