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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锦绣外滩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证照及施工图变更)的公示 ”。
福州盛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锦绣外滩项目(原项目名为“外滩壹号”)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桩基等部分的施工。
该项目调整前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4374.00平方米,实用地面积12439.00平方米,容积率2.79998,建筑密度19.98%,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45415.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381.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33.7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4828.9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586.1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484.96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7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55辆。
现建设单位为优化项目开发方案向我局申请规划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变更项目名称为“锦绣外滩”;
2.根据消防审查意见在总平西南侧增加消防出入口(平时封闭);
3.调整1#、2#、3#楼的户型,主要调整各户型空中花园、凸窗、设备平台、阳台等空间的平面布局,并在阳台、客厅、卧室灯各功能空间外增设水平“隐私挡板”、空中花园侧面增设竖向“隐私挡板”等,方案各相关效果图、立面图、剖面图对应调整。
以上涉及调整的内容均未建设、未预售。调整后该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4374.00平方米,实用地面积12439.00平方米,容积率2.7999,建筑密度19.98%,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45414.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380.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33.7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4828.3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586.1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484.96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7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55辆。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
根据规划,锦绣外滩项目规划3栋高层住宅,共计住宅170户,每户按3.2人计算,住宅总人数约544人。机动车总停车位271辆。
在商品住宅户型配比方面,139平米37户、162平米37户、188平米和228平米各有22户、238平米44户,此外顶层复式(面积大于200平米)有8户。
3栋住宅中,1#住宅楼共约24-25层,高86.9米;2#住宅楼高24-25层,高86.9米;3#住宅楼最高25层,高86.9米。
福建四建·锦绣外滩为其打造的闽江一线四代豪宅,头排可一线瞰江。也是目前闽侯首个第四代立体生态住宅。
该项目社区彩锦绣系高配园林,小区自带连廊可以直达江滨生态园。产品拥有约3.6米270度双露台。项目采用超五星酒店设计风格,打造约25米国际感门头,宝格丽风入户门厅,云宵电梯可直达露台。
福建四建摘得闽侯21.56亩宅地,可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2023年12月5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的2023年第三次国有土地活动。其中,福州蓝泽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四建)以底价1.95亿元竞得闽侯宗地2023-4号,成交楼面价为5598.75元/㎡。
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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